這個時候一定要吃泡麵:颱風夜和出外旅行。
by 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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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不可吃牛肉』這好像是台灣農家後代的共同家訓,從小就常被農家子弟出身的父親告訓千萬不能吃牛肉,當然知道那是務農人家感念牛隻生來為人分擔不少農事,死後不忍食其肉所致。更小時,老一輩的像是祖母,還常說吃牛肉會沾染上牛脾氣,小孩子千萬吃不得。如此種種,讓我在孩童時期看見別人大碗大口的嚼食牛肉麵,總想像著那不知名的牛肉味道。
隨著年紀漸長,家中餐桌仍未解禁牛肉,但是我們兄妹哪個沒有在外吃過紅燒牛肉麵或是青椒牛肉?。畢竟,從我這一代開始,就不再見過牛在農田裏工作,更何況我還是都市鄉巴佬,農村的生活離我太遠。記得很久很久以前,曾有報導大陸有專門繁殖聖伯納犬作為食用的店家;還有,上屆世足盃在韓國,也有國外的保護動物團體因韓國嗜吃香肉而舉行抗議活動,英格蘭國家隊的歐文也曾參予該活動。對於被吃的對象,我有相當不同的看法。人有表達其自由想法的自由。不吃香肉者的心態多半與台灣農民不吃牛肉相同,對於一種經常性面對且有好感的物種,怎能忍心下箸食用?面對這些人,我的OS常是:『那你吃不吃雞、鴨、魚肉?』但是,終究只是OS,這種想法放心裡就好。好友潛修密宗多年,曾有一段時間茹素,後來雖然解禁,但是基於某種『信念』,仍是遵行《四分律》裡所言:「可食『不見、不聞、不疑為我而殺之肉』」,也就是說不可蓄意吃肉,但若動物非因我而殺,『順便』吃肉是可以的。但在我看來,這似乎又有一種個人主觀的客觀詭辯思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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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家中跑出一隻「ㄌㄚˇ ㄧㄚˊ」來,就是小時候常聽長輩說,臉上被爬過、尿尿,就會起水泡的那種長腳蜘蛛。
眼明手快的老媽話不多說,馬上祭出拖鞋來準備「處刑」。二妹在旁見到,趕緊現學現賣,把在網路上讀到的文章告訴老媽:「ㄌㄚˇ ㄧㄚˊ只是長得醜了一些,牠不會讓人皮膚紅腫、起水泡,還會吃蟑螂,屬於益蟲、而非環境害蟲!」
希望能將「ㄌㄚˇ ㄧㄚˊ」從老媽手中拖鞋裡救出。
但老媽卻說:「我活了五十幾歲從來就沒看『ㄌㄚˇ ㄧㄚˊ』吃蟑螂過,講這些我不知道啦,叫牠吃給我看,不然就是這樣!」
五十幾年的修行果然不是蓋的,話沒說完,拖鞋馬上準確命中目標。
「阿彌佗佛。我盡力了。」--老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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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獅子章》﹕「若獅子眼收獅子盡,則一切純是眼﹔若耳收獅子盡,則一切純是耳,諸根同時相收,悉皆具足,則一一皆雜,一一皆雜,為圓滿藏,名諸藏純雜具德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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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奎斯的《百年孤寂》讀起來總讓我想到荒木飛呂彥的《JOJO冒險野郎》
馬奎斯的魔幻寫實筆調
在我腦海裡
都自動轉化成荒木飛呂彥的獨特構圖
文字與圖像的調性是這樣的相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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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才剛破完三國無雙4‧諸葛孔明傳
最後一關是五丈原之戰
在自由模式下(也就是標準劇本)
諸葛亮會在中場病死
轉由姜維接任大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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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每週收看的LAST ELILE
剛從ANIMAX頻道播映完畢
結局讓我覺得有點給他KUSO
亞力克斯憑著復仇的力量
扼死蒂芬妮總帥後
居然連人帶艦被自己的副官給下令擊沉......orz
是怎樣
又一個任我行是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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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不作出犧牲,就不會得到任何回報,想得到一樣東西,就必須付出同等的代價。這就是煉金術的基本原則 ── 『等價交換』。當時我們兩兄弟,相信這一點就是世界的真理。」
昨晚我說:「收錢是對的,這是對你所學習的武術的一種尊重與認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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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到一刻館買漫畫,老闆說以後買漫畫改用「預訂」方式,因為很多漫畫、小說都不會上架了,怕一不小心漏掉哪本「18限」在架上陳列,被抓到罰錢還要關上30天,划不來。依照「出版品分級制度」辦法:『限制級的標準包括過當描述賭博、吸毒、販毒、搶劫、竊盜、綁架、殺人、犯罪、自殺過程;有表現強烈的恐怖、血腥、殘暴、變態等情節,但還在成年人可接受範圍;描繪性行為、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,但不致於引起成年人羞恥或厭惡。』所以,金庸、瓊瑤的小說還有《名偵探科南》都應該算是「18限」 ( 金庸筆下哪個主角不殺人?毛利小五郎更是一出場就是一個殺人案件;瓊瑤阿姨也寫過師生戀和亂倫題材 ) ,但是他們敢將這些書列入「18限」嗎?不敢,因為這些小說、漫畫都有龐大的讀者群,而且年齡層都可上推到4、50歲──怕觸怒民怨,不禁讓人懷疑,所謂的「分級」只是要討好那些根本不看漫畫不讀小說的「家長」。浦澤直樹在《20世紀少年》中描寫「漫畫」被認為是一個會戕害青少年健康身心的「有害物品」,當時看到這段情節,以為只是為了突顯故事中「朋友」組織的「洗腦程度」,看過就算,萬萬沒想到這居然活生生地在我所處的「台灣」裡真實上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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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群男人喝酒沒什麼稀奇,當兵,不過是給這些男人有機會聚在一起喝酒罷了。我喝酒的極盛期是在金門服役的那十八個月,誰說在金門當兵就一定比別人會喝,只不過入境隨俗,沒有人會喝蔘茸、紹興、玫瑰紅或是威士忌,唯一的選擇就只有金門高梁酒,「酒」而「酒」之,不敢說拿高梁當開水喝,至少把啤酒當汽水是有的。§ 尊卑關係軍中喝酒是很講尊卑關係(軍中倫理)的,如果是菜鳥【註1】,就得逐一敬酒上去,順序不能搞錯,不然那些學長或官員根本連酒杯都不會拿起來的。這時候也多半沒有所謂的人權,管你會不會喝,長官、學長要你喝就得喝,拼死都要喝,很多人的第一次經驗都是給了軍中。等資歷長些,算的上是中鳥後──至少是「破冬」的程度,就可以不用再「逐一上呈」了,變成從地位最高的開始敬下來,也可以偷雞少敬幾杯了,不過有些人特別喜歡抓別人包,被抓到,少不得又是多罰幾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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